最近相當熱門的職人劇「火神的眼淚」大受歡迎,也在上周迎來大結局,賺人熱淚的劇情中,揭開了消防員在出勤時面對的危險、救人信念與職場現實的衝突,引發觀眾對於消防議題的關心,也贏得觀眾們的認同與共鳴。
而台灣每年因火災而造成的損失就高達13億,平均每天就有17件住宅火災發生,加上近來疫情升溫,許多企業與學校開始居家辦公與自學,在家的時間變多、外出時間減少,在家料理三餐讓用電與瓦斯使用增加、大人居家辦公與小孩線上自學都要用到電腦、夏天冷氣的使用時間長,用電或是用火的狀況下,居家的潛在風險不可不慎。一旦發生火災,除了自家損失以外,波及鄰居房屋而要面對的求償金額往往也不是一筆小數目。
因此,投保住宅火險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,將有助於降低財務損失與鄰居的求償風險。雖然目前大家辦理房貸時,銀行都會要求投保房屋火險,目的是為了防止房屋損失時,貸款人無力繼續償還;所以為了保障銀行及貸款人,才會要求投保住宅火險及地震險,萬一意外發生時,還有一筆保險公司的理賠金。
承保範圍
雖說是住宅「火險」,但是承保的範圍除了火災,其中還包含了閃電雷擊、爆炸、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、機動車輛碰撞、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、罷工、暴動、民眾騷擾、惡意破壞行為、竊盜。
其中「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」,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應該就是2014年發生國軍阿帕契戰鬥直昇機墜毀砸壞民宅屋頂事件了,如果當時屋主有投保住宅火險,就可以申請理賠了。
保障對象
1.建築物本體:保險金額依據『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物造價參考表』(註1) 作為保險金額訂定參考。不是按照房屋價格而定!另外,如果未來改成辦公、營業、製造用等商業用途,這部分是屬於商業火險的承保範圍,不是住宅保險;而且也要「主動」告知保險公司,以免發生理賠糾紛!
2.建築物內的動產:像是衣櫃、沙發、電視、冰箱等等,不過無法客觀認定價值的動產,像是古董、藝術品、珠寶、玉石等都不列入保障對象中;有些長輩喜歡把現金藏在家裡,這些財物損失也不在理賠項目中;或是房屋有出租,房客的財物也不在保障範圍內!
理賠項目(註2)
1.建築物本體:依修復或重建所需要的費用來計算理賠金額,最高不得超過投保時所約定的保額。
2.建築物內動產:理賠金額同樣不得超過投保時所約定的保額。
3.臨時住宿費:因房屋在整修期間必須有個暫時住所,就可以申請此筆理賠。每天以5000元為限,但總金額最高20萬。
4.清除費用:清理家中殘留物時而衍生的必要費用。
5.金融、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(新增保障):如果金融、信用卡或證件需要重新申請,這些補辦費用也可以申請,通常以實支實付方式理賠,以5000元為限。
6.租屋仲介費(新增保障):在房屋整修期間,請合法房仲尋找租屋處時所必須支付的仲介費,也是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,以5000元為限。
7.搬遷費用(新增保障):房屋整修期間必須搬家時,請合法搬家公司所支付的搬家費用,一樣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,上限10萬元。
8.生活不便補助金(新增保障):因火災事故導致房屋無法居住而造成生活上的不便,可申請每日3000元的補助金,每一事故最多可申請30天。
9.竊盜(保額提高):家中遭小偷也可申請理賠!原本每次10萬提高為15萬元為限,在保險期間內最高不得超過30萬元(原為20萬)。
以上項目都是針對屋主本身的理賠,只是一旦火災發生,還可能延燒到左鄰右舍,造成鄰居的財物損失、受傷、甚至身故,這時就可以由「第三人責任保險」作為我們的保障,不僅減輕我們的經濟負擔,也可讓鄰居獲得應有的賠償。同時要留意的是,房屋如果有出租,而且是由房客引起的火災,並不適用「第三人責任保險」保險哦!
根據統計,目前的民眾投保住宅火險的投保率還不到4成,但火災意外頻傳的風險之下,仍要留意自身房屋的保障是否充足。房子可說是大部分的人金額最高的有形資產(當然仍不及生命與健康的無形價值),除了平時留意居家安全外,投保足夠的房屋保障也是相當重要的。
註1:可參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「臺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」http://www.nlia.org.tw/modules/tadnews/page.php?nsn=852#A
註2:理賠額度皆參考「住宅火災保險參考條款」(110年4月1日起實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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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 / 教你保好險
在清大、台大都是讀理工科系
待過工研院、又考進桃園捷運公司
最後決定不務正業,從事保險規劃服務
理工科系的毛病就是一定要眼見為憑
所以很想分享更多保單條款、保險觀念、實務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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